去年10月5日,王某被張某、任某接到合肥市包河區淝河鎮李城村,與翟某、任某等十餘人同居一戶,深陷傳銷,無法脫身。去年10月8日12抗癌食物時許,王某趁屋中傳銷人員學習之機,從二樓廚房跳下摔傷,傳銷人員黃某命任某、張某等人將王某帶至長途汽車站,欲棄之不顧,所幸被交警發現。
  經法醫鑒定,王某外傷損系統家具傷程度分別達到輕傷、重傷。
  昨日,記者從包河區法院獲悉,被告人黃某、翟某、任某信用卡代償犯非法拘禁罪,依法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一個月、一年六個月和三年。(賈佳 李進)  (原標題:逃離傳銷受傷竟被丟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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