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室內設計記者徐偉
  4個子女約定輪流贍養年近80歲的母親,輪到大兒子時卻玩起失蹤,老母親一氣之下,將兒女全都告上法庭,要求盡贍養義務,並特別強調要“常回家看看”。在法官的調解下,4個子女當庭承諾每人輪流贍養老母親3個月,每逢春節、中秋、端午等傳統佳節,子女們都“常回家看看”老台北港式飲茶母親。
  今年78歲的陳老太裝潢膝下有兩兒兩女,2012年底陳老太不小心摔斷了右手,生活無法自理,4個子女便聚在一起商量,最終決定母親每年輪流在各家生活3個月。2013年年初開始,陳老太住到了小女兒家。3個月之後,輪到大兒子賈元彬照看母親,但大兒子一直不去接母親,小女兒為此多次打電話給大哥,大哥最終還是來接母親了,但卻直接把母親領到了老屋,自己“失蹤”了。
  5月28日,九份民宿陳老太無奈之下將4個子女起訴到長壽法院,要求子女輪流照顧自己,並承擔醫葯費。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實施,陳老太得知法律規定子女應當“常回家看看”,立即向法院提出把希望兒女回家探望自己的意願增加到訴求裡面。
  考慮到陳老太的身體狀況以及該案的教育意義,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葛蘭法庭專門將巡迴法庭銀行利率開到了陳老太所在的村委會。
  法庭上,大女兒賈元美說自己願意服侍老母親,該自己贍養的3個月肯定會把老母親照顧好。輪到大兒子賈元彬時,他提高嗓門,專門解釋了為什麼沒贍養老母親的原因:“我今年4月去山東青島打工走得急,沒有將贍養母親的事辦妥,我心裡有愧,當著鄉親的面向老母親認錯。”
  賈元彬說,自己在外打工確實無能為力,希望兄弟姐妹能幫忙服侍老母親,自己願意出錢。“你有錢又怎麼啊!老母親該你養!”小妹李淑雲打破沉寂,大聲指責大哥的不是。賈元彬趕緊表示:“我也沒有更多錢,我保證今後會放下掙錢機會,回來服侍老母親。”
  在法官協調下,4個子女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每個人輪流養老母親3個月後,再送到下一家,有接有送;如果不接老人的,由不贍養人每月支付800元贍養費作為補償。
  “母親喊你們常回家看看,這事怎麼落實呢?”法官說,作為子女,雖然打轉轉每人只贍養老母親3個月,但並不是說其他9個月就不管不問了,除了經濟支出外,也應該抽時間去看下老母親,看她胃口好不好,過得好不好。
  大兒子賈元彬當即表態:不該自己養老母親的時候,一定會常去看老母親。
  最終,4個子女達成“常回家看看”的贍養協議:在國家規定的傳統佳節,包括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子女們都要去看望老母親。
  (原標題:母親上法庭喊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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